English

房地产广告哪一句是真话

1998-09-15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进行了此次房地产广告的公众意识调查。

本次调查采取街头拦截式问卷方式,对象是北京、上海、广州三地城市居民,有效样本为570份。本次调查对12条常见广告语采取五分制进行了评价。

可信度较好:拥有产权、物业管理

评价较差:还本销售、交通及位置介绍

公众对常见广告用语的总体评价为2.87分,即处于不可信与不确定之间的心态。其中,北京居民的总体评价最高,为2.9分,上海次之,为2.86分,广州最低,为2.85分。

广告可信度较好的是“拥有产权”、“物业管理”,不但最终评价较高,而且认为非常可信的公众比例也超过15%。但对“物业管理”的评价中,有5.3%的人认为极不可信,说明房地产的物业管理整体情况较好,但个别公司的物业管理出现的问题比较严重,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。

广告评价最差的是“还本销售”,评价分只有1.89分,即低于不可信的程度,而且直接认定极不可信的公众比例高达31.6%。另外,认为“到郊区买房是工薪族的选择”这句广告词“极不可信”的人占15.8%,同时又有52.5%的人认为可信。

研究人员认为,本次调查中公众的评价结果基本上反映了目前房地产广告的现状。凡是曾经在媒体上被曝光的虚假成分较多的广告词语,公众的评价都比较低,如“交通、位置介绍”只有2.84分。有许多消费者指出,卖方广告中表明的机场、车站、市中心与新楼的距离常常是指地图上的直线距离,而且往往比实际距离短得多,交通更是没有阻塞的理想通车状况;“交房日期”的评价分排在倒数第三位,因为新楼常常“因某种原因影响施工进度”而推迟交房日期。

虚假广告:层出不穷有因

大量虚假广告的出现,不但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,也扰乱了房地产正常的经济秩序。而且,虚假广告最终也会损害房地产公司自己的利益。国家有关部门的严肃查处和新闻媒体的曝光所造成的损失姑且不论,广大消费者对房地产广告的不信任程度如此之高,也会使房地产公司的巨额广告投放付诸流水。

那么,造成虚假广告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?有41.2%的公众认为,是由于“执法部门对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不够,有法不依”;有31.4%的人认为“广告媒体一味追求经济效益,把关不严,不规范”;还有14.7%的人认为是由于对“虚假广告没有专门的法律和法规进行约束,无法可依”;只有12.7%的公众认为“消费者的消费、经营意识不够成熟,过于轻信、让虚假广告屡屡得逞”。

公众建议:实行三包,实行多倍罚款

鉴于房地产业虚假广告多、真假难辨的现状,公众对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有什么建议呢?71.4%的公众认为:“房子也是一种商品,应该在返修、维修的基础上,增加包退、包换内容,实行三包”;有67.2%的公众认为应“建立必要的法律援助及相应机构,以便及时处理投诉,解决问题”;有61.6%的公众认为应“加大执法力度”;有47.5%的公众认为应“增加强制性、惩罚性、操作性的条文,以便于执法”;有32.7%的公众认为“政府部门应与房地产开发脱钩,以便加强对房地产业的规划、开发、立项审批的监督管理”;22.9%的公众建议“对于虚假广告,应像普通商品那样可以‘打假’,实行多倍罚款”。

摘自《精品购物指南》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